癌症從民國七十一年起便一直蟬聯國內十大死因之首,可見對國人健康威脅之嚴重。雖說健保對於癌症患者的保障相當周到,不過由於癌症患者所需的醫療費用及雜項支出實在太龐大,因此防癌險就是朝著彌補健保不足所設計的保險商品。
TakeCare保險生活網站表示,一般防癌險是以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日起一段期間,即所謂的等待期之後,經醫院診斷初次罹患癌症或因癌症而身故者,保險公司便須給付各項癌症保險金或癌症身故保險金。一般給付的定義,只要是符合以下狀況,便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: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引起的併發症、包括癌細胞直接擴散、轉移式擴散或復發所致的事故、以癌症為直接原因、惡性腫瘤及移轉部位及確定罹患癌症。
以往傳統的防癌險大多只強調癌症身故的給付,然而隨著患者在醫療品質上的需求,目前的防癌險都會提供一筆「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」給保戶,用以應付大部分的醫療費用,甚至還可支助因無法工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,將大為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。
其他在醫療方面的保障功能也有逐步加強的趨勢,像是放射性治療、化學治療、骨髓移植手術、義乳重建手術等,都可以獲得不同金額保險金的給付。另外由於癌症病患都需要有專人細心照護,因此防癌險中也有針對住院醫療和出院醫療的補助金,可照顧到特別看護的需求,協助家庭分擔龐大的看護費用。
TakeCare保險生活網站提醒消費者,當您投保了防癌險之後,最重要的是必須定期接受身體健康檢查,如此一發現癌症才能盡早接受治療,並且擁有較完整的醫療照護。
如有任何疑問或需求,請洽詢(02)2536-221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、量身規劃。
|
|